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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鏡電視與鏡週刊共用人力 立委向NCC檢舉

鏡電視是近10年來第一個新申設過關的新聞臺。(中央社)
鏡電視是近10年來第一個新申設過關的新聞臺。(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鏡電視日前獲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設許可,但取得執照不久,至今已數度更換董事長,引發爭議。立委蔡壁如質疑NCC沒有調查,並檢舉鏡電視與《鏡週刊》違法共用人力。NCC主委陳耀祥表示,共用人力的情況是不允許的,針對檢舉也會再深入了解。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0日召開「近年多起新聞臺爭議風波談NCC審照制度如何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公聽會。陳耀祥出席,並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表達意見,也有多名立委出席質疑鏡電視申設相關爭議。

蔡壁如表示,NCC時隔近10年才發出一張電視臺執照,但鏡電視卻在短短2個月內換了4個董事長,不但不符合「公司治理」,而且背後充滿複雜的政、商、媒的關係。NCC當初設定規則就禁止前鏡電視董事長裴偉和他的《鏡週刊》介入電視臺的營運,但《鏡週刊》有人力掛在鏡電視領薪水,她質疑NCC沒有調查、也沒看過鏡電視財務報表。

蔡壁如說,新聞媒體的公正性與獨立性是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NCC在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的背後,充滿政、商、媒關係,她認為「這是臺灣民主的悲歌!」呼籲黨政軍應該退出媒體。

對此,陳耀祥回應,過去審查案件時都有調查了解,如果有各界檢舉,NCC也會進一步深入了解,先前NCC許可的行政處分書就有寫到,制度上要如何避免鏡電視、《鏡週刊》雙方有一定連結,確保雙方各自的獨立性。雙方共用人力的情形是不允許的,也要等鏡電視說明清楚,有檢舉都有調查。◇

NCC主委陳耀祥(圖)。NCC主委陳耀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