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林務局20日邀請學者、專家就《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修正內容進行意見彙整,座談會前,動保團體、原住民團體聚集在林務局外表達各自訴求。農委會強調,現階段仍屬於徵詢意見階段,經彙整各界意見、完成草案修訂後,才會進行正式法制作業。
臺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2013年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遭判刑,2021年大法官釋字第803號判定部分違憲。據2021年5月7日大法官第803號解釋令,揭示原住民依循其文化傳承而從事狩獵活動,乃原住民文化權利之重要內涵,應受《憲法》保障。
會前朝野原住民立委鄭天財、陳瑩等人在林務局前表達立場,希望林務局盡快完成修法版本,並抗議動保團體汙名化原住民狩獵文化;動物保護團體組成的「動物立法運動聯盟」則認為,狩獵不等於保育,反對開放原住民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並指控農委會「黑箱」,只開一場說明會,就要修訂草案。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長羅尤娟回應,林務局自2017年起,在全臺與布農等6個原住民族合作辦理「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原民部落將會制訂自治自律公約,近年也建置全臺系統化野生動物監測網,以科學監測,掌握、監測野生動物族群永續,就目前監測結果顯示,狩獵活動並未導致野生動物族群失衡。
至於屆時是否開放狩獵保育類動物?羅尤娟指出,原住民原本就可以申請狩獵保育動物,且此次辦法修訂也沒有擴大使用範圍。
羅尤娟強調,現階段仍屬於徵詢意見階段,另在今年3月11日起至4月12日,已分別於花蓮、臺東、屏東、南投及新竹辦理分區說明會蒐集意見。上述多場說明會完成後,彙整參酌各界意見完成草案修訂後,始進行正式法制作業,依法辦理60天期程的預告作業,再供各界表示意見,並於回應後始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