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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林秉樞情緒控制欠佳 裁定延押2個月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立委高嘉瑜遭男子林秉樞施暴案,法官先前已裁定林嫌自1月27日起羈押禁見3個月,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認為,林嫌涉恐嚇危害安全、強制等罪嫌,且他欠缺控制自身情緒能力,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裁定自4月27日起將他繼續羈押禁見2個月。

新北地檢署1月依傷害等八罪嫌起訴林嫌,全案移審後,新北地院裁定自1月27日起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於4月26日屆滿,新北地院再次召開羈押庭。

合議庭徵詢檢察官及辯護人意見後認為,林嫌犯罪嫌疑重大,且他與證人曾有親密關係,掌握相關證人隱私資訊,極易控制證人,且本案尚未進入審理程序,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仍有傳喚相關證人進行交互詰問的可能,有事實足認林嫌有串證之虞。

合議庭考量,林嫌所涉恐嚇危害安全、強制罪嫌,審酌他的身心狀況及卷附證人等所述情形,顯見他欠缺控制自身情緒能力,加上他身心狀況不穩定,情緒控制能力薄弱,有反覆實施之虞;且被害者身心受創程度非輕,犯案情節非屬輕微,仍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裁定繼續羈押禁見2個月,但不禁止授受藥物、金錢或生活必需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