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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編過勞死國賠遭拒 立委:難以接受「自願加班」說法

陳嘉緯父親陳國煌(右)25日在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中)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不服,將提國賠訴訟。 (中央社)
陳嘉緯父親陳國煌(右)25日在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中)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不服,將提國賠訴訟。 (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2020年因公過勞猝死,家屬今年1月提國賠申請,但市府審議認為陳嘉緯是「自願加班」,拒絕賠償。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5日與死者家屬及委任律師關治維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關治維表示,死者是約聘僱人員並沒有身分保障,為了溫飽才忍受超時工作,因此自願加班並不符合社會常理。

王婉諭表示,「自願加班」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經監察院調查發現,死者過世前一個月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半年來平均每個月加班超過80小時,且死者在區公所期間有過4次的調動、5次職務轉換,同時擔任主管職的新媒體的小組長,職級與工作內容及其待遇並不符合,已違反《勞基法》規範。

關治維指出,很遺憾金山區公所拒絕賠償,而拒絕賠償的理由之一是「陳嘉緯不是基於人民的地位來請求國家賠償」,但這與最高法院的判決背道而馳,家屬難以接受這說法。他強調,勞工受《勞基法》的資遣保障,但陳嘉緯在區公所是約聘僱人員,身分不被保障,陳為了溫飽忍受超時且超過負荷的工作,所以自願加班的說法並不符合社會常理。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顧問朱智宇表示,約聘僱人員在公部門裡處在勞動權益的三不管地帶,雖領勞保,但同時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所以才產生自願加班或被要求加班而無法受到保障的情況,政府應針對約聘僱人員進行法律保障,並檢討是否能有主管單位保障,避免再發生已認定因公死亡,但結果卻不認加班事實的情況。

家屬委任律師黃志國則表示,本次國賠案申請後,依《國家賠償法》規定,機關應立即與請求協調時間開協調會,30天內不開協議或協議開始後60天內無法達成共識可直接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但金山區公所並沒有動作,對此感到遺憾,後續將會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此外,關治維指出,拒絕賠償理由書說死者工作時從事私人事務,並點名是北學聯(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的事務。北學聯常務監事林昱志表示,這與事實不符且傷害本會名譽,新北市政府應修改內容,已正視聽。關治維也說,希望公所不要為了拒絕賠償而提出不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