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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質疑公司化 沒安全 為土地 要酬庸 台鐵駁:不賣財團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臺鐵公司化議題爭議不斷,一名自稱是臺鐵員工的網友27日在社群媒體Dcard提出質疑,包括公司化就能將土地販賣或出租給財團、質疑設19位董事有虛設董事、酬庸肥貓之嫌,以及公司化草案裡幾乎沒有針對安全做規範。網友對臺鐵公司化的關鍵三問,臺鐵29日逐一澄清。

臺鐵表示,臺鐵改革以安全為首要工作,也是臺鐵工會對轉型改革的共同願景。4月21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立法委員針對安全議題已納入並修正多項提案,包括第二條增加第二項「臺鐵公司對於營運安全具關聯之核心業務應確實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第六條明定董事會職權增加「營運安全計畫之審議」;第八條明定臺鐵公司應提報「營運安全計畫」予交通部核定,確保營運安全。

另外,條例草案原條文董事會人數為「11人至15人」,為增加董事會決策過程專業能量,經立法委員提案將董事會人數修正、增加為「15人至19人」,增加席次之人選應為鐵道、運輸、產業管理、法律或財經等專業的專家或學者,以利臺鐵提升營運安全,絕非虛設董事、酬庸肥貓。

此外,條例草案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明定臺鐵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土地及房屋處分須經董事會審議並報請交通部核定,且未來遵循公司設置條例及鐵路法等相關規範,資產開發將同時考量公益性。在相關法令規範下,臺鐵公司不會將臺鐵土地賣予財團。至於車站、軌道路線等資產可採租用或作價投資等方式取得,於條例草案第九條已賦予相當彈性,得依最有利於公司經營的模式辦理。

臺鐵表示,臺鐵公司為永續經營,參採國內、外軌道公司的成功經驗,活化資產以增加收入,並請交通部及行政院支持納入條例草案,未來將以國營公司新面貌提供社會大眾更好的公共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