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凱表示,一般受雇勞工如因公確診,雇主應照常給付隔離期間的薪資。如不是,也可依病假規定支領半薪,但外送員並非受雇勞工,萬一確診,只能自認倒楣。
他指出,外送員接單送餐,接觸人數多,若以每天30~50單計,接觸者就超過百人。除自身染疫風險較高,萬一確診,再感染他人的機會也較一般人大;建議市府應依上工天數補助防疫物資費用、提供公費快篩、並研議確診補償方案。
林于凱也以實際個案說明外送員處境:H先生4月26日收到通知,被投訴服務態度不佳,當日下午仍接受派單送餐。晚上他再次接到通知,在無得到理由說明也沒有解釋機會的情況下遭停權14天,即使透過系統申訴,也只接到罐頭訊息。
H先生於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然而,現有勞資調解處理方式,從受理到召開調解會,需時10天以上,等到要開會,H先生的停權也幾乎結束,只好無奈撤案。
林于凱指出,2021年到2022年4月勞工局勞資調解共理外送員申請只有11案(其中停權爭議6案)、調解成立更只有4案(其中停權爭議1案),顯見現有管道無法提供外送員及時協助。
他建議,除了支持修訂專法、持續改善外送員權益,在法規上路前,市府也應搭起與平台業者的溝通橋樑,提供外送員更及時的救濟管道。
對此,市長陳其邁表示,將請衛生局、經發局進行盤點,並和外送員工會等相關團體討論,完善外送員的防疫措施;並請勞工局和外送員團體、平台業者,成立較好的溝通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