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指揮中心:即起長照機構住民「快篩陽」比照確診投藥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日宣布,即日起,住宿型長照機構(中共肺炎)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快篩陽性」比照確診個案開立治療用藥,以降低中重症風險,新制將回溯至5月5日適用。

本土中共肺炎疫情升溫,為強化防疫量能及韌性,指揮中心近日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條件,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並以暴露風險高低實施防疫假、停課等措施。

在放寬居隔、居檢天數規定部分,針對輕症、無症狀的確診者,改採「居家照護」,實施天數調整為「7+7」,若距離發病日或採檢日達7天,且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及症狀緩解,才可解除隔離治療,「無須再做快篩或PCR」;至於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若無症狀者不須快篩就可外出及正常生活,但避免出入人潮擁擠、接觸不特定對象的公共場域,禁止聚餐、聚會、公眾集會等群聚型活動。

密切接觸者匡列為「居家隔離」,實施天數改為「3+4」且取消電子圍籬規定,不過仍維持確診個案隔離治療、居家照護及居家檢疫期間的電子圍籬措施;旅客自國外入境需「居家檢疫」,自9日起天數則調整為「7+7」。

對於匡列新制,是否適用於5月7日前被匡列的居家隔離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8日記者會上表示,若是同住親友匡列為居隔「3+4」,後4天快篩陰性即可出門,至於企業、機構的防疫長,或學校所匡列的對象,依「企業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規定採自主應變處理,原先匡列均取消。

另就「快篩陽性即為確診陽性」的確診病例定義,將在自5月12日起實施,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等3類對象,若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為降低長照機構確診者密切接觸者中重症風險,快篩陽性即可投藥治療,不用比照其他3大對象等到5月12日,且適用確診者居家照護各項給付規定。

對於網傳「中重症個案才可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說法,羅一鈞則澄清,無症狀、輕症個案只要符合65歲以上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經醫師處方口服抗病毒藥物就可使用;中重症個案則由醫師評估最適合各類治療藥物,如瑞德西韋或類固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