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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活動中心租金 北市里長詐百萬起訴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市萬華區日祥里鍾姓里長,涉嫌自2017年起以假發票向北市社會局詐領社區關懷據點設備補助費7萬5千餘元,並浮報里民活動場所月租金,12多年來共向民政局詐領135萬元補助費;而該里社區關懷據點的承辦人為鍾男孫女,也涉嫌詐領關懷輔導員薪資18萬餘元,全都被起訴。

起訴書指出,鍾男自2007年起擔任日祥里里長,並向北市社會局申請成立社區關懷據點,而他於2017、2018年間,明知未採購桌上型電腦、卡拉OK機、開飲機、雙門冰箱、蒸飯箱等設備,仍與瀅簣公司合謀假交易,虛偽開立不實發票,陸續向社會局核銷補助費,共詐領7萬5,888元。

鍾男食髓知味,於2019年故技重施,以購買擴大機、液晶電視的名義向社會局申請補助,但萬華區公所發現,用來核銷的器材照片與登記廠牌不同,經多次勘查後,鍾男才實際購買相關設備。

檢方也查出,鍾男自2007年1月至2019年6月底,每月皆以里辦公室名義,花費2萬1千元承租房屋作為里民固定活動場所,卻向民政局浮報至3萬元申請補助,12年半以來共詐領135萬元。此外,關懷據點承辦人孫女也涉嫌與仲姓關懷輔導員勾結,自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浮報工時至每週上限的40小時,向社會局詐領薪資共18萬2千元。

臺北地檢署5月10日偵結,就詐領據點設備費部分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鍾男、其孫女、瀅簣公司陳姓負責人及陳姓經理等4人。詐領據點人事費部分,則依詐欺罪起訴鍾男孫女,並予以仲姓輔導員緩起訴處分1年、支付公庫2萬元。而鍾男另涉詐領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部分,則被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