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導,Google已簽署協議,將向德國、法國等國的300餘間出版業者支付新聞費用,對此立委林楚茵,這是媒體議價機制的里程碑,而她也在過往向公平會等相關部門詢問此事,卻遲遲沒有進展,如此牛步,台灣部門是認真的還是脫推拉?行政部門應給出交代。
立委林楚茵發文表示,這是歐盟三年前通過相關法規後,媒體議價機制的「里程碑」,自澳洲2021年通過媒體議價法後,她向公平會、通傳會等相關部門詢問,台灣在媒體議價、新聞分潤有何作為,且多次在院會質詢並函文、開會請各單位說明進度。
林楚茵直言,但後續令人失望,從歐盟、澳洲經驗來看,立法後需要1到2年才會有機制讓數位媒體巨頭願與媒體分潤,但除了去年4月公平會的大拜拜會議、NCC外包的研究案外,回應都是研究中、開會中、調查中,甚至說要交給尚未成立的數發部,如此牛步,是認真還是脫推拉?行政機關要給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