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以每月新臺幣66元至89元不等的「銅板價」即可觀看臺灣所有電視節目、日韓戲劇及電影的線上串流媒體平臺(OTT)「TV Pay」,雖然標榜「臺灣團隊、全新開創」,實際上卻從中國的網路下載盜錄的非法電影、電視節目,新北地檢署17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7嫌。
檢警調查,「TV Pay」標榜是「臺灣團隊、全新開創」的影視平臺,主打使用合法版權的多媒體系統,且支援Android手機及機上盒等多個播放平臺,宣稱只要購買2,500元的機上盒,或以每月66至82元不等的銅板價購買APP「FedDMS」、「網路視頻」等授權碼,即可觀看臺灣所有電視節目、日韓戲劇及電影。
檢警查出,營造業者蕭男自2018年8月起在新北市中和區的營業登記處架設竊訊機房,國內受害者包含霹靂國際多媒體、民視、東森、TVBS、三立、年代、壹電視、中天、八大、非凡、緯來等多家電視台;海外則有日本Fuji TV、 NTV、TBS、WOWOW及TV Asahi等知名日本電視公司,初估侵權價值超過新臺幣4億8千萬元。
2021年4月7日,刑事局執行搜索並將蕭男及他的妻子林女、軟體及網站工程師等7人逮捕到案。蕭男向警方供稱,商品皆合法,每月研發成本達200萬元;但有員工坦承,「網路視頻」APP中大部分影片都是依照蕭男所列清單,從中國網路下載的,並未獲得授權。警方也發現,「TV Pay」操作介面充斥簡體中文,實質為「臺皮陸骨」的侵權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