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者禁止對由中共軍方擁有或控制的中國企業進行投資,最早可追溯到前總統川普在2020年11月頒布的行政命令;拜登上任後,繼續新增這份「黑名單」內的中企,目前名單內共有59家企業。
至於已投資這些企業的人們,則必須在期限內完全出清。 報導指出,目前不清楚在期限前的最後幾個小時,還有多少美國投資者仍然持有黑名單中企的股票或債券等證券。
美國法律事務所世強(Steptoe & Johnson)合夥人伯尼(Ali Burney)表示,部分投資人有正當理由無法提早撤資,「這類聲音應該被聽進去了」,但他不願透露詳情。伯尼在香港為企業提供有關因應制裁的諮詢。
拜登曾2021年6月重新發布投資禁令,但究竟美國投資人還能不能保有原已投資的證券,引起法律事務所之間一番議論。
報導指出,主管此事的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一直未主動澄清。直到6月1日才在常見問題中新增三條問答。其中,OFAC表示,美國人不需要在原訂的365天寬限期之內撤資,可以繼續持有相關證券。另外也確定,針對這些黑名單中國企業,美國金融機構可以繼續處理「非美國客戶」的交易,而美國客戶的股利派發作業,也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