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6月8日晚間接獲民眾通報,嘉義市保福一路一處三合院內遭非法棄置廢棄物,立即派員到現場稽查,於該處民宅內發現棄置廢塑膠及樹枝等生活廢棄物,調查發現為2台分別是台中市及雲林縣交通公司車輛所為,該局蒐集證據並移送檢調偵辦,依法嚴懲究責,並要求行為人立即清除。
本案為跨縣市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已通報調查站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依法嚴懲究責。該清運車輛未經許可棄置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及刑法規定,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針對非法清運及處理廢棄物行為會嚴格查緝,絕不寬貸,會積極查明相關事證並予以告發處分,以遏阻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感謝熱心市民舉報,另表示近年來非法棄置廢棄物樣態,不肖清運業者常以假藉名義,棄置廢棄物於無人住戶、土地或工廠,並派人先行探路,以利偷倒,提醒民眾隨時警覺,若發現周遭有不明車輛載運廢棄物時,可立即通報該局(05-2251775)或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會立即派員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