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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痘列為第2類法定傳染病 疑似案例需24小時內通報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猴痘疫情亞洲現蹤,衛福部疾管署23日公布,猴痘正式列為臺灣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若遇疑似個案,依規定須於24小時內通報。

近期於歐洲、美洲及大洋洲等非屬猴痘流行國家爆發疫情,亞洲也傳出染疫個案,國內迄今仍未曾出現猴痘病例及相關通報。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23日指揮中心記者會上表示,已將猴痘公告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如發現疑似病例應於24小時內通報。

除猴痘之外,國內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有登革熱、傷寒、麻疹等,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二類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完成病例報告,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猴痘臨床症狀與天花類似,但傳染力較弱,嚴重度較輕微。常見症狀可用目前天花臨床條件進行通報,如醫師診治到病患有突然發燒攝氏38.3度上,接著會依序出現不同型態及進展一致的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且無其他明顯病因,並須特別與水痘(VZV)做鑑別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