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24日舉行「違反倫理試探學生,得逞反被輕放?請教育部劃下紅線,保障學生安全」記者會。他們指出,現行對於教師「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的解聘門檻沒有明確規範,教育部應提出指引;另外,教評會應納入學生,而非只有教師。
據人本教育基金會的事證,宜蘭某國中教師自2019年起違反事業倫理,對多名學生進行性暗示、性騷擾等行為,目前已進入性平會調查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性平會認為其已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中的「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人本基金會指出,在調查及審議階段,有同校教師干預調查、議員及前官員護航關切、教評會委員未迴避等問題;加上現行制度對「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的解聘門檻未明確規範,所以該師僅面臨停聘6個月等處分,最後仍能回校教書。
范雲指出,現行制度將單一教師不同性別事件在性平會分案調查、在教評會分案審議,就算教師為累犯,仍易以單一事件看待,做出較輕微之決議,實務上也難以淘汰。問題在於教評會審議時只有加害人,卻沒有被害人,缺乏學生主體。
范雲指出,教育部應針對教師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的處分有指引或準則,並提出教師倫理界線;對單一教師複數案件應建立機制,在性平會及教評會通盤調查及審議;因校園性別事件召開之教評會審議應納入學生主體,還給當事人地位及救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