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由行政院設權利回復基金會,處理受害者賠償及權利回復事宜。行政院規劃2023年1月,將由基金會受理1萬多件二二八事件等罹難者的身亡差額賠償及新賠償,其中請求身亡差額賠償,已發放600萬元賠償金,可再申請600萬元的差額賠償金。
為了讓公告撤銷的案件被害者或家屬的權利回復有明確法源依據,立法院5月17日三讀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受死刑的執行、遭擊斃、緝捕致死、凌虐致死或失蹤的政治受難者,死亡賠償金額自600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
受逮捕、拘禁、拘提、羈押或拘束人身自由的裁判或處分,賠償金以核定的賠償基數,乘以對應的每基數賠償金額(12萬元至17萬元)計算。由於條文明定的死者總賠償金為1,200萬元,家屬已申請賠償600萬元者可再申請差額賠償。
促轉會曾估計,未來至少有1萬4千件可請領相關賠償,初估總賠償金額約277億元,將由政府預算支應。
行政院目前正由內政部負責籌設「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將設置董事13人。由於近年來不斷有二二八事件等新史料出土,預估未來會有新的死亡賠償申請個案,總申請賠償件數勢必會再增加。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立法院雖然已通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由於2022年度並無相關公務預算可受理二二八事件等身亡者的差額賠償金申請,內政部將編列2023年度相關預算來受理申請,順利的話,2023年1月起可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