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電視台不滿被民進黨前秘書長羅文嘉於2021年在臉書上指稱為「紅媒」,提告他涉犯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檢署認為,「紅媒」是對於媒體產出內容立場傾向的客觀描述,可受公評;至於接受中共資金補貼一事,也有證據顯示是事實,因此給予羅文嘉不起訴處分。
羅文嘉於2019年7月接受廣播媒體專訪時談及,中天電視接受中國北京的資金,可以認為它基本上是個紅媒,中天不滿而提告誹謗罪,但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中天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也被裁定駁回。羅文嘉又於2021年11月在臉書上發文表示,「中天電視接受中國政府資金補助,基本上就是紅媒。不用擔心他告,也不用懷疑真實。他就是。」
中天不滿,提告羅文嘉涉犯加重誹謗罪。但北檢認為,「紅媒」顧名思義就是紅色媒體,意即言論立場傾向、親近中國政府的媒體,因此不論是「紅媒」、「綠媒」或「藍媒」等詞,均無涉價值判斷,僅是對媒體立場的客觀描述;且根據尼爾森收視率調查,中天電視收視率向來良好,即便被羅文嘉稱為「紅媒」,也未減損收視率。
雖然中天主張羅文嘉指稱中天「接受中國資金資助」,是影射中天產製不專業、不獨立而傾向特定政治陣營的新聞內容。但北檢調查,英國週報《經濟學人》2013年的報導就曾指出,中國政府透過補貼的方式扶植國營企業和特定民營企業,其中就包括中國旺旺公司,而中天電視與中國旺旺間的交易金額龐大,羅文嘉的論述屬可受公評之事,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