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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漠視私校教師權益 教部遭糾正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監察院14日指出,教育部長期漠視私校教師基本工作權益,也無積極因應策略,導致他們在教學現場遭遇實質壓迫,已構成人權侵害,也使學生自入學起即身處就學不安的恐懼中,突顯師生人權亟待保障,核有怠失,因此糾正教育部。

監委賴鼎銘、王美玉指出,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少子女化趨勢下,110學年全國大學新生註冊率低於六成者有7所,其中最低者未達兩成;註冊率介於六至七成的學校則有20所,未來恐持續面臨減班甚至停招或停辦的困境。日前雖通過《私校退場條例》,但估計在10年內將有近三成大學生源不足,20年後國中以上學齡人口更將直接減半。

監委調查發現,在私校停辦改制等退場過程中,校方要求教師減薪或欠薪、鐘點費打折、義務教學等情事屢見不鮮;某私立大學南部校區教師群平均超鐘點時薪疑僅有近28元、實習課鐘點費時薪15.12元,損及工作權甚鉅,但教育部僅對未經協議的情形消極處理,其餘不當事件則未積極清查或有效解決,實有疏失。

調查報告指出,在近三年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非退休之離職情形中,資遣案達166件、離職案多達1,595件;近五年經教育部核准依法資遣人數也有254人;教育部雖於2020年起鼓勵私立學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但因不具強制性,111年度僅有7校申請,成效不彰。

有中部某私立大學教師受監委訪談時透露,即便他所任教的學校非屬瀕臨退場學校,仍遭校方暗示將以未升等為由解聘,脅迫他簽署「自願資遣書」、放棄申訴,嚴重影響工作權益。諮詢專家認為,教育部不應持續放任部分私立大專校院因成本考量而剝奪教師工作權益,教育部長期消極作為,未能實質督導高教教師勞動權益亂象,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