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小玉賣換臉A片遭判刑5年半 高嘉瑜:罰則過輕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曾有百萬人追蹤的網紅「小玉」朱玉宸,涉嫌以深偽技術(Deep Fake)製作不雅影片販售,牟利1,338萬餘元,受害者包含雞排妹等女性藝人及高雄市議員黃捷、立委高嘉瑜等政治人物。新北地院21日依違反《個資法》119罪,合併判他5年6月徒刑、共犯莊男3年8月。

高嘉瑜認為,本案被害人多達119人,相關影片可能永遠無法刪除,對被害人造成一輩子的傷害。相較於律師要求的一罪一罰合併執行12年,以及國外針對換臉影片應處7年以上徒刑的修法,目前的罰則太過輕微,完全沒有辦法彌補對於被害者所造成的傷痛。她呼籲,政府及相關單位應積極推動修法,以盡速遏止深偽技術所衍生的犯罪行為。

黃捷則表示,她感謝法官做出正義判決,讓包括她在內的119位受害者感受到司法的庇護,並得到些許安慰。但有感於判決無法真正修復受害者的傷痛,提出民事訴訟,未來個人獲得的賠償金將全數捐給性別或婦女團體,幫助受害者再站起來。她也呼籲,數位性暴力相關修法能加速進行,讓數位性暴力事件不再發生。

檢方調查,「小玉」自2020年7月起在社群軟體Twitter上成立粉絲團「台灣網紅挖面」,後改名為「台灣網紅影片合成」,以30秒換臉短片招募網友付費加入Telegram群組,並由莊男負責上網蒐集女性公眾人物的影片、照片,使用軟體「DeepFace」將黃捷、高嘉瑜等政治人物,以及「雞排妹」鄭家純等女藝人的臉部與成人影片結合,共有119人受害。

檢警在2021年10月間前往「小玉」位於新北市的工作室、住處執行搜索,扣押的現金456萬5千元、銀行帳戶中的存款259萬餘元、法拍賓士車GLC 300所得195萬2千元,共912萬餘元財產。今年3月偵結後依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起訴小玉及助理莊男等2人;考量2人始終認罪,建請法院妥適量刑。

不過,新北地院上月開庭審理時,親自出庭的黃捷表示,她不願與小玉和解,希望他獲得應有的懲罰,相關影片在網路上流傳,無疑是對被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希望法官予以從重量刑;其他4名出庭的被害人則透過律師請求法院重判小玉12年徒刑。小玉與莊男均認罪,並當庭向所有被害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