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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藝才班術科題型調整 114學年度實施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為使學習評量能夠呼應學生的學習目標與歷程,教育部進行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分為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三種類別,著重應試者的知識統整、創作論述及即興表達能力,相關調整及試題已在25日公告,並於114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教育部指出,術科測驗採現場實作,檢測國中學生藝術才能的學習表現,依照各類測驗科目制定評分量表的測驗結果,學生可藉此了解學習成果;高中學校教師也可依測驗結果,於課程中適性引導並發展學生的學習歷程;教育主管機關則可透過測驗結果,了解我國學生在藝術方面的潛能,並提供適當配套措施,以提升專業藝術教育品質。

教育部說明,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分為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三種類別,音樂班測驗科目包含樂理及基礎和聲、聽音及寫譜、視譜演唱及即興、主修與副修等5科;美術班測驗科目包含彩繪創作與延伸、素描、水墨與書法等4科;舞蹈班測驗科目包含舞蹈即興、芭蕾、中華民族舞與現代舞等4科。

教育部表示,音樂班的「樂理及基礎和聲」科目分為欣賞題、常識題、樂理題與和聲題,旨在測驗學生對基本知識與聆聽素材的理解、辨別及整合;「聽音及寫譜」科目以題組搭配聆聽樂曲片段,採選擇或填空、樂譜書寫作答方式呈現;「視譜演唱及即興」科目包含完整樂譜及部分樂譜(即興),採現場實作方式呈現。

美術班的「彩繪創作與延伸」科目分為A、B兩部分,A部分以圖像表達方式,測驗學生色彩表現、媒材掌握及創作統整能力;B部分為新增的測驗題型,旨在測驗學生關於創作內涵的基礎論述能力及文化延伸、圖像設計、多元媒材等延伸性的轉化能力。

舞蹈班的「舞蹈即興」分為「舞蹈即興表現」及「口述表達」兩部分,旨在測驗學生舞蹈即興創意展現及口述表達創意觀點之構思。教育部表示,術科測驗題型調整與試題資訊已公布於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新試題調整將自114學年度起實施(111學年度起新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