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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生技公司凶案報導太詳細 民團質疑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南投生技公司凶案震驚社會,有媒體將犯案過程報導得鉅細靡遺,連嫌犯李男遭逮捕時也有大批媒體在外守候。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質疑,檢警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露辦案進度、帶同媒體辦案,並呼籲法務部就可「適度說明」的範圍提出判斷準則。

司改會25日表示,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在刑事案件調查結束前不得公開調查中所得的資訊,除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受無罪推定的權利,也避免嫌疑人及共犯可能預見偵查計畫。而尚未實施的逮捕、搜索等偵查方法或計畫及偵查中的影音資料、照片皆不得公開或揭露;若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得適度公開。

但司改會質疑,有媒體在報導中刊登作案槍枝、彈藥及手銬等重要證物照片,並播放李嫌從藏身處被警方逮捕後帶出的影片,甚至詳細描述李嫌埋伏、行凶、逃亡的完整過程等偵查中資訊,若非檢警提供或開放拍攝,實難取得相關新聞畫面及內容;且李嫌被帶出藏身處時即有大批媒體在外守候,南投地檢應說明是否洩露辦案進度、帶同媒體辦案。

司改會強調,每每在重大矚目案件發生時,相關重要偵查中資訊遭揭露的情形仍屢見不鮮,但檢警多以《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做擴張解釋;呼籲法務部對「適度說明」的界線及例外情形提出判斷準則,切實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

對此,南投地檢署並未做出回應,法務部在記者截稿前也尚未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