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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技專家涉採購弊案 經部3點澄清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針對前臺北科技大學副教授、前經濟部技術處科技專家林顯易涉機械手臂採購弊案,9日遭調查局搜索約談,臺北地檢署10日諭知林男30萬元交保。經濟部表示,林教授受調查一事發生於2018年,當時並非科技專家,該採購案也與經濟部無關,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林顯易與昔日研究生黃于哲共同開設「迪羅公司」,林被控於2018年擔任副教授期間,利用承辦學校「機械手臂採購案」的機會,透過黃于哲找來鴻鉅資訊公司圍標,最後順利得標,藉此獲利上百萬元。

調查局9日搜索約談林顯易、黃于哲、黃妻周倩如、鴻鉅資訊負責人簡雯媛、陪標業者劉柾甫與黃俊能等6人到案,臺北地檢署漏夜複訊後,10日晨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命林顯易30萬元交保,簡雯媛、黃于哲、周倩如、劉柾甫均20萬元交保,黃俊能10萬元交保。

針對林顯易機械手臂採購弊案,經濟部技術處提三點說明,首先,林教授擔任經濟科技專家時期為2021年8月2日起聘,至2022年8月1日終止。借調前原任職臺北科技大學副教授,後因調任陽明交大而終止借調,目前已離開科技專家職務。

其次,根據報載,林教授受調查一事發生於2018年,當時其並非本部科技專家,該採購案也與經濟部無關。最後,科技專家職務性質為技術的諮詢與協助,並無擔任行政管理,也未涉及經費分配的決策。

技術處提到,林教授為美國普渡大學電機與電腦工程博士,曾獲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等多項學術獎項,專長為自動化及機器人工程,因學術表現優良,因此借重其專長擔任科技專家。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經濟部尊重司法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