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合法的課後照顧中心僅有787家,導致短期補習班長期違法經營「安親班」,但監察委員蔡崇義等人調查,教育部卻於2014年不當函釋助業者脫法,造成地方政府稽查困擾;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稽查不力,使違法短期補習班坐大,因此糾正教育部、北市府教育局。
監委蔡崇義、王幼玲、張菊芳指出,全國110學年度國小學童有119萬1,317人、國中生58萬6,914人,課後照顧需求大,卻僅有787間合法課後照顧中心;據教育部統計,現行招收12歲以下學生的補習班多達1萬147家,占全國總家數的58.3%。但遭補習班老師不當對待的兒少保護通報件數,卻從2018年的28件增至2020年的238件。
三位監委表示,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規定,補習班不得經營非短期補習教育的機構或業務,但實務上業者會選擇以規範較為寬鬆的「短期補習班」立案,涉嫌違法經營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幼兒園、實驗機構等,導致短期補習班品質良莠不齊,法規範明顯不足並與《兒童權利公約》有悖。
然而,調查報告顯示,教育部卻於2014年函釋,「為維護兒童生理需求及最佳利益,短期補習班可提供餐食點心、休憩午睡、指導學校作業、辦理戶外教學、短期營隊活動等」,曲解《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最佳利益的意旨,遷就短期補習班違反經營其他業務,不僅變相讓業者脫法,更造成地方政府在稽查及認定是否違法上的困擾。
以臺北市某私立語文短期補習班為例,2016年即因違規經營幼兒園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裁處,但監察院今年3月會同北市府再度稽查時發現,業者雖經多次限期改善及罰鍰,仍持續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逐年擴大規模成為全國連鎖大型短期補習機構。
另有某臺北市私立美語短期補習班,違法將房屋隔成好幾間教室,分別申請為短期補習班、幼兒園、課後照顧安親班及實驗教育機構,以規避法令,讓學生在數個機構間游走移動,置學童安全於不顧,突顯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短期補習班稽查不力且流於形式,核有疏失。
監察院11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教育部、北市府教育局,並促請行政院督促相關機關詳予認定「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安親班)」、「幼兒園」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等兒童照顧機構型態,以免因分屬不同主管機關、彼此權責不清而導致各地方政府稽查標準不一,陷兒少於風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