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5年前對國民黨做出處分,其持有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應移轉國有,國民黨不服,提起撤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8日判決駁回,國民黨敗訴,可上訴。國民黨祕書長黃健庭表示,會繼續上訴。
據中央社報導,全案緣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民國105年11月29日以國民黨為被處分人,做出處分,國民黨應於收到處分書後隔天起30日內,移轉其持有的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的全部股權,為中華民國所有。國民黨不服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18日宣判,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
此外,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也不服原處分,之前主張其為原處分的利害關係人,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一審法院於去年10月間認定2公司非受處分人、不適格,判決敗訴,兩公司提起上訴,現正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