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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違規率逾七成 僅8縣市自發查核定型化契約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內政部2021年兩度辦理全國預售屋建案聯合查核,但審計部指出,查核90案中有逾七成不合格,預售屋案件查核強度有待提升;且全國僅有8個地方政府自發查核定型化契約,而內政部辦理「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計畫」,也有3個地方政府未達規定查核件數。

審計部《110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內政部為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分別於2021年3月26日、9月16日會同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進行兩次預售屋建案聯合查核,針對建造執照核發、購屋預約單(紅單)現場銷售等6個面向進行查核,但兩次共查核90件中,有69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76.67%。

而依「辦理不動產交易各項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注意事項」規定,「主管機關為執行查核業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得採書面或現場查核方式辦理,並得組成聯合查核小組為之。」但審計部調查,2021年僅有臺北市等8個地方政府依規定自行發動聯合稽查;且稽查案件合計82件中,有48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58.54%。

調查報告也提到,內政部為督促企業經營者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於2021年6月21日訂頒「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計畫」,規定六都每年最低查核件數30件、本島其他市縣為10件、外離島縣為3件,但新竹縣、彰化縣及澎湖縣等3個縣政府卻未達標。

因此,審計部函請內政部督促地方政府個別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提升預售屋查核強度,並加強查核建商不動產交易定型化契約,以健全預售屋交易市場,保障民眾購屋權益。

內政部表示,已於今年5月17日函請各地方政府確實依2021年7月14日修正後的「預售屋銷售聯合稽查實施計畫」自行發動聯合稽查,並將稽查成果納入地方政府地政業務督導考評評分;另將函請各地方政府落實查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並將查核結果列入年度地政業務督導考評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