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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張延廷代理校長 高苑科大被指違法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教育部核准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解聘現任校長趙必孝,並要在6個月內遴選出新校長,校方將聘空軍官校前校長張延廷為代理校長,但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否定張延廷代理校長正當性,今(22日)將赴教育部抗議。

自救會主張張延廷代理校長案無效理由有3點,高苑董事會對張延廷代理校長的任命未依法行政,張延廷非經該校三級教評會通過聘任,因而非該校員額編制內教師,故違反《私校法》43條規定:由學校組織相關規定所定人員代理校長職務。

自救會表示,高苑科大組織章程第9條規定:「校長出缺、屆滿或不連任時,在新校長就任前,經召開董事會,應有董事總額3分之2以上董事之出席,以董事總額過半數之同意,選任符合法律規定之資格者代理之,同時報請教育部核准,任期依私立學校法第42條規定辦理。」張延廷代理校長案尚未報教育部核定,即自行上任,違反學校組織章程規定。

最後,自救會指出,教育部已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解職中的董事會是否可做出聘任代理校長之重大決議事項,而董事會所聘任之代理校長是否會配合董事會將學校停招或停辦,自救會均深表疑慮。

高苑科大自救會籲請教育部依《私校法》第54條規定,由教育部指派代理校長暫時綜理校務,或由校務會議推舉適當人選為代理校長。

自救會並指控,董事會為全面達成停招停辦學校的企圖,在程序未完備下,未依學校組織章程規定,強行聘任張延廷中將為代理校長,急於掌控並干涉校務,近日尚未報教育部核定即自行上任的代理校長,在學校人力短缺下,竟還要求協調出一位司機為其服務,荒謬作法令人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