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蘋員工31日面臨大解僱,臺蘋買家潘杰賢30日宣布,創辦全新「壹蘋新聞網」,透過龍丞創意招聘原臺蘋96%員工加入新公司,壹蘋新聞網將於9月1日上線。他強調,壹蘋新聞網和臺蘋新聞網完全無關,也不會有共平臺的理念。至於臺蘋交易案,潘杰賢說,研判目前交易方擁有的文件,無法繼續進行交易。
潘杰賢指出,壹蘋新聞網和臺蘋新聞網,是兩個完全無關的平臺。他創辦、經營壹蘋新聞網,「純脆就是為了保住員工的生計」,員工大概200到300位,有96%的原臺蘋員工簽約加入,會守著五不一絕對原則,包括不會用臺蘋品牌、不會用臺蘋網址、不會用臺蘋個資數據、不使用臺蘋資產、不會介入壹蘋中立性報導、絕對遵守臺灣法律。
談到收購臺蘋的初衷,潘杰賢說,臺蘋是一個擁有非常大流量的平臺,臺蘋的流量在臺灣排前幾名,而他擅長流量變現、媒體娛樂,他相信有能力把臺蘋的流量變現,把資產轉成營利狀態。
潘杰賢表示,臺蘋交易案是由賣方黃浩主動聯繫。他唯一的交易對象是黃浩與黃浩百分之百擁有的公司,他從未與港蘋或臺蘋有任何接觸關係。這項交易全權由他的法律、財務團隊處理,他們調查後評估現況,以交易對象提供的文件,交易無法進行。
潘杰賢說,壹蘋新聞網完全獨資,百分之百由龍丞創意持有,財務團隊預計一年內可能需要出資新臺幣3到4億,未來暫時沒有計畫出紙本。黃浩不會加入新公司經營,壹蘋新聞網與黃浩徹底無關。
至於臺蘋的個資或新聞資料如何處理?潘杰賢回應,到底個資或資產會轉到哪裡去,沒辦法幫臺蘋回答,希望主管機關能夠關照這件事情,雖然沒有做成交易,但恐怕有心人士會混水摸魚把臺蘋資產、個資轉走。
龍丞資本顧問林偉立補充,臺蘋交易案,黃浩曾出示一些相關權利,「我們跟黃浩買他擁有的權利」,已付訂金,如果黃浩無法在合約期限內提供文件,證明他擁有臺蘋公司的權利,交易最後如果無法完成,他必須退訂金。到底臺灣蘋果新聞網誰能做決定,對買方來講也感到疑惑,因為之前文化部曾說過,對香港清盤人的決策不一定認可。
「壹蘋新聞網」成立,延攬96%原臺蘋員工,臺蘋則在官網發聲明表示,「蘋果新聞網」的網頁,將於31日晚間11時59分起暫停更新,但「壹蘋新聞網」將於9月1日正式開站,除了由原「蘋果」團隊持續為讀者衝鋒陷陣,就連踢爆與除奸扶弱也原汁原味。
經濟部證實收到壹蘋商標申請
經濟部官員表示,目前已收到「壹蘋新聞網」的商標申請,但因智慧局目前案件數量眾多,尚未排程審查,估算約需排隊5個月等待審查。龍丞資本登記項目包含媒體,所以可用原先既存的公司經營;未來實際經營時,若有金流進來,經濟部也會就實際狀況審查。至於商標申請,未來審查時,會檢視其商標、Logo是否與原本的《蘋果日報》有近似性,若無即可通過,若審查不通過,就需再修改後再次審查。
經民連:持續觀察壹蘋新聞網 五不一絕對承諾
針對潘杰賢創立壹蘋新聞網,經濟民主連合表示,蘋果新聞網確定於31日熄燈結束營業,龍丞創意不會與蘋果新聞網以共同平臺方式合作,因此做為一個徹底要結束營業的新聞媒體,蘋果新聞網封存、保留新聞素材等資料已不具有任何正當性。既然蘋果新聞網確實將於31日過後停止營業,就應盡速依主管機關要求訂定「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並將所有已不符蒐集目的之個資刪除銷毀。文化部也應積極介入監督蘋果新聞網相關處理進度。
經民連指出,蘋果新聞網曾於24日發表聲明表示,員工資料將於封存5至7年後銷毀、財稅資料封存5至10年後銷毀、訂戶與會員資料無年限永久封存、新聞素材資料無年限永久封存。但資料的「封存」不等於「銷毀」,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蘋果新聞網自創以「封存」取代「刪除銷毀」顯非適法。
經民連提到,對於潘杰賢30日提出「五不一絕對」承諾,經民連將持續追蹤觀察,並將「壹傳媒清盤案」、「臺灣蘋果日報(蘋果新聞網)」、「龍丞創意(壹蘋新聞網)」等相關聯個案繼續列於經民連「中港資觀測站」追蹤,觀察有無不法或傷害臺灣民主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