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2020年擔任街口投信負責人期間,涉嫌將追蹤布蘭特原油期貨指數正向2倍績效的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期街口布蘭特正2」(00715L)配售給特定關係人,不法獲利約6千萬元。臺北地檢署1日依特別背信等罪,起訴胡亦嘉夫婦等6人。
主打可透過電子支付餘額購買基金的「街口託付寶」於2020年7月上線後,遭金管會認定有誤導投資人相信保證獲利、胡亦嘉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ETF時未公平對待投資人等重大缺失,因此於同年9月對街口支付開罰300萬元,並停止胡亦嘉執行董事職務1年。
北檢查出,街口投信向金管會申報出售第二批ETF前,曾承諾會「平均配售」給申購人,但胡亦嘉實際上卻只配售給某家註冊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境外公司,未公平配售,且因銷量太少而導致價格飆升;最後成功申購到第二批ETF的少數人,則以極高溢價率出售牟利,不法獲利總計約6千萬元。
全案於1日偵結,北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及他的妻子莊郁琳、親信詹淑玲、街口投信前董事長王律傑、董事陳志睿,及地產商楊健一之子楊立偉等6人。
對此,街口集團回應,此案與街口電子支付、街口金融科技都無關,胡亦嘉也已不是街口電支負責人,因此不予回應。胡亦嘉則說,等收到北檢起訴通知後,會跟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