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表示,確實大部分的人並沒有認真的看、或分析這部草案的內容,這部草案規範了不同的面向。此草案中,政府可透過法院的許可去限制違法言論的面向,但另一面向則反過來保障言論自由,避免平臺業者過度使用權利去篩選言論。
徐偉群進一步說明,此草案也有對電商的規範,要求電商業者要有定期查核的義務,當電商在網路上販賣產品、該商品的來源是什麼,這部草案有加以規範。這樣的規範是為了消費者,所以在同一部草案當中,其實有不同的規範面向跟規範目的。
但徐偉群觀察,多數的評論者並沒有注意到這部法律的多重面向,而是較簡化的做評論,或者只是從別人的口中,知道了一些評論而進行評論,「我覺得這並不是一個很健康的現象。從結果上來看有點可惜,這個草案的風波就這樣糊裡糊塗的過去了,不是很好的現象。」
杜奕瑾日前則在臉書上撰文指出,討論本來就會有正反意見,刻意放大反對聲音,壓制議題探討的機會,也是對言論自由表達意見的侵害。他說,鋪天蓋地數位中介法煽情演出後,現在應該是可以靜下來好好閱讀接受到的訊息是否正確,當你覺得憤怒時,好好閱讀原始相關文字記錄,「一字之差差之千里,不要透過第二手解讀。」
徐偉群指出,這次會產生這樣的結果,也包含了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推此草案時,沒有經過很好的對話機制,而社會產生不信任也是可以預測的,但在另外一方面,公眾社會過於簡化的看這個事情、資訊蒐集的不完全、或沒有了解清楚,也是個問題。
除此之外,徐偉群也提到,在言論市場中,人民不需要期待透過法律防堵所有的假訊息,公民的行動也是民主防衛機制的一環,人民自己也應該要有辨別資訊真偽的能力與責任。畢竟民主是大家共享的,若要維持民主的政治,我們也要有付出。
徐偉群表示,若法律工具勢必有限,就意味著很多假訊息是沒辦法透過法律工具來因應,而政府不只有法律工具可以用。以這陣子防疫的經驗來看,國家可以建立資訊澄清機制,不斷的透過資訊澄清的方式去對抗或稀釋假訊息的效用,雖然這比較花人、花錢、花精神,但這仍然是政府可以做、而且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