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盧文信被控在任內利用主管鄉公所發包工程、錄用正職清潔隊員等職權,收取7%至15%的回扣,並索取賄賂;現任鄉長陳亞麟也涉嫌親自或透過白手套向廠商索賄,讓特定廠商順利得標。屏東地檢署8日偵結,將2人及白手套、廠商共31人依貪汙等罪起訴。
屏檢調查,盧文信於2014年至2018年任職鄉長期間,與欲承攬鄉公所發包公共工程案的數家廠商約定,以內定該等廠商承攬特定工程為對價,得標後交付工程決標金額7%至15%不等的款項當作回扣;若廠商尋求配合設計監造廠商提出計畫爭取特定工程,他也會向該設計監造廠商索取設計監造標決標金10%至15%不等的回扣。
盧文信也利用甄選清潔隊正式隊員的機會索賄,將清潔隊正式隊員職缺作為牟利工具,他涉嫌於2016年至2017年間,向有意爭取正式缺額的清潔隊王姓、張姓臨時人員,分別收取30萬元、100萬元賄款。
至於現任鄉長陳亞麟,檢方查出他於2018年當選後,涉嫌利用公共工程採購的機會,先後透過他的私人特助黃男、該鄉調解委員會主席何男扮演白手套,勾結2家業者圍標,洩漏投標廠商名稱及家數,幫助內定的廠商順利得標後,再將決標金額4%至8%不等的賄款,連同圍標費用一併收取,並由陳亞麟分配不法所得。
此外,陳亞麟也被控,他涉嫌收受每件小額工程採購案5千元至1萬元不等的賄款,接受業者請託,利用鄉長職權指定讓特定業者承攬該鄉公所各類小額工程採購案,特助黃男則居中斡旋。
屏檢8日偵結,依涉犯貪汙等罪起訴前後任鄉長盧文信、陳亞麟、白手套黃男及何男、行賄的業者等共31人、土木包及公司共11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