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9月13日證實,「駐臺北立陶宛經貿代表處」首任駐台代表盧百利(Paulius Lukauskas)已於9月初抵臺,並在12日向外交部申請核發外交官員證,因此盧百利抵臺履新後,其駐臺機構基本上已視為開始運作。
外交部歐洲司司長陳立國表示,自從去年11月於立陶宛設立以臺灣為名的代表處後,臺立關係持續穩定發展,立國政府高層今年多次公開表示將在臺灣設立代表處;經我駐處核發簽證後盧百利於9月初抵達臺灣,並遵守與完成防疫相關規範,9月12日已向外交部提出申請核發外交官員證。
陳立國說:立陶宛政府在盧百利代表本人抵達台灣履新之後,其駐臺機構基本上已視為開始運作。
至於後續是否會舉行揭牌儀式,據外交部了解,該處雖已租妥辦公室,但是辦公空間相關軟硬體設施還未完成,可能要等相關籌備工作告一段落後,才會有進一步公開訊息。因涉及立方的籌備進度及整體規劃,外交部不便代為發言。外交部將持續與立方密切聯繫,並提供各項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