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14日發動全國聯合稽查,在57個預售屋建案中查獲30個建案違規,包含未報備即銷售、紅單未約明買賣面積、契約不符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等態樣。內政部強調,將密切觀察928檔期建案銷售情形,嚴查蓄意抬價的違規建案。
內政部指出,依2021年7月上路的預售屋新制規定,業者在銷售預售屋建案前,應先將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如有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銷售時,應明確標示買賣標的物及價金,且不能約定有不利買受人的事項;業者簽訂的買賣契約須符合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違者將直接裁罰。
內政部14日結合全國19個地方政府(不含離島縣市)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地區國稅機關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在全部稽查的57個預售屋建案中,有3個建案未報備查即進行銷售,每案將處罰3至15萬元;另有7個建案紅單違反規定,未約明買賣面積或約定買方逾期未簽約即沒收定金等,將按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至100萬元。
在契約部分,這次稽查發現有5個建案違反規定,如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未列明停車位高度等,將按契約違規戶數每戶處罰6至30萬元。另外,內政部表示,有3個代銷建案廣告未註明經紀業者名稱、1個代銷建案的買賣契約未指派經紀人簽章,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罰6至30萬元。
而這次稽查也發現,其中1個建案對鄰近公有公共設施廣告不實,將移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另有14個建案的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
內政部強調,自2020年10月起迄今,已發動6次預售屋聯合稽查,同時加強宣導預售屋銷售相關規定,稽查違規建案比率已由首次的86%下降至52%;業者使用違規契約的比率,也從首次稽查的73.9%大幅降低為8.8%,顯示導正業者違規行為初具成效。內政部也提醒,消費者購屋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與自身負擔能力,避免受到廣告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