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23日指出,以何姓男子為首等16人,協助詐騙集團將犯罪所得購買泰達幣(加密貨幣)點數卡進行洗錢,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一隊)23日宣布偵破,逮捕何男等16人送辦,詢後以涉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今年4月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透過網路加入詐騙集團成立的群組,對方聲稱提供投資個股標的、加密貨幣等投資管道,並誘使下載App,復以平臺關閉且獲利出金須再繳付總額30%保證金詐騙被害人不斷投入金錢,被害人計5人,受害金額逾2千9百萬元。
警方表示,在追查被害金流後,發現詐騙集團利用國內的小型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經查未經合法申請,俗稱野雞交易所),先以人頭資料申請會員後,再將犯罪所得購買大量泰達幣點數卡,再透過交易平臺兌換等值泰達幣進行洗錢,初步計算詐騙集團在今年3月到6月期間洗錢達上億元。
警方搜查何姓主嫌與洗錢機房時在現場查獲105萬元現金、手機、零錢包、筆電、平板及加密貨幣泰達幣點數卡等,並拘捕車手及人頭帳戶等共犯到案;警詢後依犯欺、洗錢等罪嫌將何男等16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呼籲民眾如遇有疑似詐欺情事,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