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為九合一大選,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27日召開「初選經費要納管 防疫也要能投票」記者會,呼籲朝野各黨團及政府齊心協力面對,為促進臺灣的民主生活和不受金權扭曲的公平政治環境,一同推動競選及初選經費管制制度和保障民眾的選舉權。
立委陳椒華表示,近年來選舉競選經費日益升高,過高的選舉支出已影響政治參與的平等性,構成人民參政的實質障礙;落實選舉經費支出的上限管制,是一個匡正選舉弊端的必須措施;呼籲政府應正視政治選舉經費的問題;英、韓等國都有關於選舉經費支出上限管制的規定
立委邱顯智指出,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雖然有競選經費上限的規定,但不僅缺乏罰則、且沒有要求候選人製作競選經費收支帳簿、會計報告書提供查核,讓上限形同虛設。
邱顯智指出,黨內初選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在台灣,參選人在黨內初選時就要盡力爭取提名,甚至在某些選區,黨內初選的結果比大選還要關鍵;因此時代力量提案主張,將黨內初選的競選經費納管,不僅要設定初選競選經費上限及罰則,參選人也應該製作競選經費收支帳簿及會計報告書提供查核。
立委王婉諭指出,根據中選會目前的規劃方向,年底投票時,在 7 天隔離期間的確診者,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都不能進入投票所投票;以防疫之由限制投票權,不僅於法無據,甚至有違憲之虞;《傳染病防治法及防疫條例》不是天條,指揮中心跟中選會不能無故逾越憲法的規範。
王婉諭指出,今年三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曾在備詢時表示,中選會有思考,比照韓國,延長投票時間,讓確診可以在特定分流時間去投票。但指揮中心及中選會卻還是選擇侵害憲法精神與人民權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