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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議員參選人三度酒駕發監 遭撤銷資格、開除黨籍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獲民進黨徵召接棒亡父參選苗栗縣議員的劉治竑,今年4月酒駕發生車禍遭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原經中選會審查後14日公布符合參選資格;但他已是第三次酒駕,檢方不予易科罰金,同日發監執行。苗栗縣選委會將報請中選會審定撤銷資格;民進黨則將他開除黨籍。

劉治竑今年4月7日晚間在住處飲酒後,隔天上午7時許開車出門,途中卻不慎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無人受傷,但警方到場後實施酒測,發現酒精呼氣值每公升0.26毫克超標,涉犯公共危險罪。苗栗地院簡易庭將他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他的父親、苗縣議員劉順松原已獲提名爭取連任,卻於8月30日病逝,他則受徵召代父參選。

原擔任劉順松助理的劉治竑,被地方認為當選的機會相當高。未料,檢方查出,他這次已是第三度酒駕,認為若不讓他入監恐難收矯治之效,因此不准易科罰金,並於14日發監執行。然而,中選會同日公布參選人資格審查結果,他並未有資格不符的問題。

苗栗縣選委會表示,受理登記參選後,會對登記參選者進行消極資格審查,但直到14日接到苗栗地檢署來電告知劉治竑入監執行前,都未收到檢方提供他被判刑、尚未執行完畢的情事,所以才會讓他被審定符合候選人資格;檢方將於17日送達公文,屆時將再開會並報請中選會撤銷資格。

對此,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李貴富表示,縣黨部14日接獲劉治竑家屬通知,劉治竑因年初所犯酒駕罪發監執行,但在他獲得徵召前並未告知;黨部重申,本黨酒駕零容忍,對於劉治竑個人行為感到遺憾,將撤除提名,並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