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9日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並邀請林耀煌、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等人列席,並備質詢。對於《憲法訴訟法》的修法,立委黃世杰建議,應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根據司法院的書面資料指出,《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施行,大法官審理案件全面司法化、程序訴訟化、審理結果裁判化,但現行條文部分規定有優化調整的必要。因此擬具修正草案,共計修正15點,增訂1條。
其中修正要點有:加速案件審理、權衡法正義與法安定性、明確化關係人和法庭之友程序相關規定、明確化當事人聲請要件、因應實務運作需求。
針對《憲法訴訟法》的修法,黃世杰質詢時表示,《憲法》訴訟本為大法官會議,是做規範抽象的審查,之所以要把訴訟制度引入個案審理程序,擴大憲法法庭審查標的之範圍就是保障人民《憲法》的權利。但現在問題在於,訴訟標的不明,如何劃定訴訟標的全部由大法官自己決定;《憲法》判決出來後,效力範圍也不明,很難劃定利害關係人有哪些。
黃世杰直言,很多修法細節幾乎都是為了憲法法庭的運作跟大法官方便,根本沒有檢討《憲法》訴訟所隱藏的問題,每個案件大家都會看到跟自己有關的可能性,但卻把大家參與程序的門越收越緊、程序越訂越死。
黃世杰指出,現在的方向是一切操之在憲法法庭,外面的聲音進不來也不用回應,這種憲法法庭審理怎麼可能會建立威信,讓人認為有公信力。他建議,應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大法官要建立威信就是靠裁判品質得到社會肯定,而非職權。
最後,他建議,現在網站把案件資料拆得很散,可否統合起來,大家就可以看到審理過程,他要求資訊完整揭露公開。對此,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表示,回去會再做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