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年7月1日起,新領照的汽車應隨車配備反光背心,預防車輛故障或駕駛人因事故離開車輛時,提醒後方用路人注意,避免再碰撞。
交通部說明,過去高速公路上發生多起2次碰撞事故,造成事故傷亡及社會成本支出。為避免2次碰撞事故傷害,歐盟27個會員國中,有15個會員國(德國、西班牙、法國、斯洛伐克等)訂有關於汽車置放或穿著反光服裝(背心)的規定,避免汽車乘員於車輛故障或發生事故離開車輛,因道路環境可見度低致使後方車輛發生2次碰撞的傷亡事故,加強提醒臨近的後方車輛駕駛者注意。
交通部參考部分歐盟國家規定及經驗,汽車置放及離開車輛穿著反光背心對於降低2次事故傷害有明顯的效益,修正道安規則,增訂自2023年7月1日起,汽車申請牌照檢驗時應備有符合國家標準CNS15909高可見度服裝-試驗法第2級以上要求或其他等同標準的反光服裝(背心),供車輛發生機件故障或事故時,處理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人員離開車輛時穿戴,提高環境識別度,並提醒後方用路人注意,避免碰撞造成事故傷害。
此外,交通部預告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明確規範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右轉彎時,應先換入最右側的「最外側車道」後,駛至路口再行右轉;另行經多車道圓環,內側車道車輛駛離多車道圓環,應先換入「最外側」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交通部表示,該明確規範最快11月底上路,違者可罰600到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