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風波不斷的中國娛樂圈面臨新一輪整治。中共多部門10月31日聯合發布文件,對中國明星、藝人、網紅的廣告代言進行管控,其中包括不可以飾演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去代言,不可使用發表過錯誤政治言論的明星,並且強調所謂的「政治正確」。
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10月31日發文稱,會同網信辦、廣電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這份〈意見〉首先稱,部分知名藝人、娛樂明星、網路紅人等「違法代言、虛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動中「宣揚錯誤觀念」,「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汙染社會風氣」。
「指導意見」除了不得宣揚色情、暴力等內容外,重點強調政治上要所謂的「正確導向」。根據「指導意見」,明星在廣告代言活動中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發布「有損國家尊嚴或者利益」的言論;不得以飾演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革命領袖、英雄模範人物等形象或近似形象進行廣告代言;不得宣揚其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言論和觀念。
此外,明星不得為菸草及菸草製品(含電子煙)、校外培訓、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廣告代言等。
與此相同,「指導意見」又對企業選用明星做廣告作出要求。要求企業選用代言明星前,應當對明星從業情況、個人信用等充分了解,「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等。
此外,文件也提出針對「廣告發布單位」加強監督,督促廣告發布單位加強廣告審查和內容管理,「堅決遏制違法失德明星廣告代言行為」,「堅決糾正違反正確導向、藉敏感話題炒作、庸俗低俗媚俗」等廣告訊息。
如果企業明知、應知明星發表過「錯誤政治言論」仍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的,或被認定「妨礙社會安定、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以及相關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則要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
中共近年來頻繁整頓中國娛樂圈。除了逼迫影視名人必須為中共「唱讚歌」,進一步收緊言論管控和輿論導向的政治目的外,中共稅務部門還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割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