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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遷籍投票有罪? 民團申請釋憲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華航企業工會2018年推派祕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該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3人遂將戶籍從臺北市遷至桃園市,遭法院依妨害投票罪判刑3個月。對此,劉惠宗、華航工會理事朱良駿、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等人協同律師11月3日前往司法院召開記者會,批評違憲並遞交釋憲申請書。

根據《刑法》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主張,該法條嚴重違憲.他們指出有三大違憲之處。第一點政治人物可以自由遷戶籍,不會被處罰,但平民遷戶籍會被課以刑罰,為差別待遇。

第二點為以《刑法》限制人民投票給特定候選人的機會,侵害《憲法》第17條保障的參政權。第三點為以《刑法》限制人民決定戶籍地的自由,侵害《憲法》第10條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他們表示,《憲法》保障人民有自由居住及遷徙之權利,戶籍地和實際居住地分離的情況十分常見,理應讓人民自由決定戶籍地。

最後他們表示,基於住民自決原則,享有投票權利,其遷徙戶籍,非但不是使投票結果不正確,而是使投票結果成為正確,更能反映在地人的意見;期盼大法官能盡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