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日益增多,根據統計,2021年詐欺案達到12萬餘件、占刑案比率達23.4%,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刑事扶助案所涉罪名第一名為詐欺、背信,立委陳歐珀質詢時質疑,而且服務對象多為加害者,這豈非「二次傷害」受害者?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被害人是否有意願參與訴訟,因人而異,因為檢察官通常就能代表被害人主張。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14日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陳歐珀建議,詐欺被害人應納入團體訴訟機制,以減輕司法、被害人負擔.對此,林耀煌表示,帶回去研究.最後陳歐珀呼籲,司法院應積極處理山寨法扶事件,並主動提供重大案件被害人法扶服務;鑒於詐欺案件增多,請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完善詐欺被害人保護機制,如:納團訟、懲罰性賠償等.
立委黃世杰質詢提到法官問題,他以法官在111年營秩字第3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刑事裁定書內,發表不少政治性言論而引起爭議的事件為例.他質疑,對於裁判書的品質跟嚴肅性,現在的司法界沒有任何要求,這樣的司法會得到人民的尊敬嗎?這樣的司法判決會讓人覺得是認真的嗎?若覺得這樣的現象沒有問題,如何提升裁判品質?
另外,黃世杰也以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122號民事判決為例,該案是法官認為配偶權並非憲法的保護範圍,故性自主權的保護應優於配偶權的保護.黃世杰指出,當法官被認為以個人信念價值做出跟現行法相左的判決時如何處理,希望司法院能回去思考;這不是一句審判獨立就可以,這是民眾切身的利益、權利,若法官常做出這種判決,會影響社會對司法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