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16日通過起而行綠能、和泰汽車、和潤電能、士林電機,擬就電動車充電服務合資成立新事業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士林電機總經理謝漢章曾於10月指出,將與和泰、和潤、起而行等,在11月底攜手成立「充壩」公司,
資本額約1.2億元。股權分布方面,由士林電機、起而行持股6成,和泰、和潤則持股4成。
公平會指出,起而行、和泰兩家公司各持有新設事業1/3以上股份,控制新設事業的業務經營與人事任免,因達申報門檻、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由於參與結合事業分別在充電設備製造、汽車銷售、太陽能發電、電裝品製造及充電服務等領域,屬於多角化結合,具備產業間上下游垂直關係。公平會認為,經過評估,發現結合後尚難影響電動車充電服務領域的競爭,以及電動車充電產業間垂直結合封鎖效果的可能性,故結合案無明顯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會表示,考量參與結合事業配合政府2050淨零計畫,並加速電動車成長,對國內電動車領域相關客戶及終端消費者而言,具有正面效果。因此,依《公平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