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接獲情資指出,「中華微視」、「兩岸頭條」等臉書粉絲專頁散布「日本為『臺海突發狀況』預作撤僑準備,認臺灣將踩踏中共紅線」等不實訊息。經蒐證發現,上述粉專與分別位於中國、香港的「大陸微視網絡科技江蘇有限公司」、「香港中華微視有限公司」,以及在臺灣設立的「中華微視股份有限公司」有高度關聯。
專案小組查出,中華微視是由負責人蔡男及他的前妻張女等人,受陸方指示在臺成立的公司,經營多媒體相關事業,除了播送推廣大陸微視、香港微視的影音外,也協助經營管理「中華微視」的臉書粉絲專頁及YouTube頻道等,轉貼分享中共的外宣影片及貼文,共同藉由社群平臺對臺投放內容爭議且參雜不實的訊息,企圖引導社會輿論、影響民眾認知。
調查局資安站也發現,蔡男在未經投審會許可下,竟與具共軍背景的大陸微視及香港微視董事長宋微視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約定由大陸微視及香港微視出資人民幣300萬元,以取得中華微視67%的股權,俾利推動陸方指示的任務,並實際收受人民幣50萬元資金,涉嫌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資安站副主任蔡詩彥向《大紀元時報》表示,雙方自2017年起開始合作,但後來大陸微視認為效益不大而反悔,因此未交付其餘約定款項250萬元人民幣,也未取得中華微視股權。此外,中華微視也涉嫌成立3間人頭公司,利用循環交易虛開發票的方式逃漏營業稅,並虛增公司資本額,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及《公司法》。
新北地檢署14日指揮調查局相關單位,搜索中華微視公司及蔡男住處等4處所,查扣數位設備、電磁紀錄及公司文件等證物,並約談蔡男、張女等6被告、3證人到案說明;全案經檢方複訊後,諭令蔡男、張女分別以9萬元、5萬元交保。
據了解,蔡男已坦承犯行,並供稱目前已經未與大陸微視合作,臉書粉專內容都是由對方發布。《大紀元時報》記者致電中華微視公司,但接線者不願透露身分,僅稱對此事不清楚、要下樓拿東西,因此無法對此做出回應,並隨即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