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軍人簽約效忠中共 陳明通:應等同叛國罪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右)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左)吸收。(中央社)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右)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左)吸收。(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陸軍上校向德恩涉收受56萬元「內應費」,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被依貪汙罪嫌起訴。國安局長陳明通24日在立院備詢時直言,他認為此舉等同「叛國罪」;國安局有統合機制,針對軍公教在職或退休者,只要與境外敵對勢力勾連而違反國家安全,都是國安局統合偵防的業務範圍。

高雄地檢署日前在起訴書表示,向德恩現為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涉嫌於2019年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期間,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收賄共新臺幣56萬元,並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且穿軍服合影。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4日邀請陳明通、外交部長吳釗燮、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報告「G20峰會後國際關係變化對我國安影響」並備質詢。

立委林昶佐詢問,雖然此案可能涉及言論自由,但宣誓效忠敵國的言論該如何處理?是否比照退役官兵「赴中國參加慶典,退俸可以剝奪」的制度,朝此方向修法?陳明通說,法律由立法院制定,一定依照法律行事,「別說軍人,每個百姓都要愛鄉、愛土、為國盡忠,這是做人道理。」但因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對案情不予評論。

不過立委羅致政質詢時表示,他不認同陳明通表態「無法評論」,因這牽涉到國際媒體對臺灣軍隊的觀感,到底軍方有無被滲透?這份投降承諾書,到底是中共官方制式文件,還是共諜自己寫的?國安局應向社會釐清事實。

陳明通回應,「坦白講,這種東西等同叛國罪。」羅致政追問,若陳明通認為是叛國罪,現在法律卻只能用貪汙罪來判,國安局應該明確表態,現行法律是否有不足之處?

陳明通說,「我已經表達了,我覺得這應該是叛國罪」,如果現在法律沒有辦法判決叛國罪,制度當然不足;他也呼籲,立法院若認為現行法令有什麼不足,可以盡快修法。

羅致政則表示,此事涉及嚴重國安漏洞,國安局不應只被動回答尊重立院職權,行政部門認為有需要,也可以主動提案修法。

立委陳椒華質詢時則關切「向案」對國安體系的影響。陳明通表示,向案「調查有一點時間了」,國安體系一直在處理,「才有這些案子出來」,而軍公教無論在職或退休者,只要與境外敵對勢力勾連違反國家安全,都是國安局的業務範圍;國安局有一個機制來統合國安單位,都一直在進行,努力在做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