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轄下行政法人資安研究院,預計最快明年初成立,初期規模約180人;據草案內容,董事會分為兩類成員,除資安專家學者外,也將包含國家安全會議及國防部指派的代表為當然董事。
數位部近期正在預告行政法人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相關辦法準則,包括資安院董事長與董監事遴聘辦法、人員安全查核辦法與出國管理辦法等。草案說明提到,因為法人成立在即,為避免業務中斷,把預告期間縮短到30天。
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設置條例》預告中辦法指出,資安院設董事會,設置董事7人至11人,人選資格分成2類,一為政府相關機關代表,其中國家安全會議及國防部指派的代表為當然董事,二為資通安全研究相關學者、專家或對資通安全有重大貢獻的社會公正人士。數位部可就相關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
數位部目前正在進行資安院相關法制與行政作業,預計最快明年初成立,成立初期預估約180人,招募人才來源包含資安卓越中心、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等,及對民間招募人才,都須通過專業考試後進用。資安署目前正在辦理人員甄選,法人成立後也會持續搶才。
依規定,資安院全院人員都應經過一般安全查核,也就是基本背景調查,如果所任職務涉及國家安全或特殊利益人員,則需通過特殊安全查核。未通過一般查核者,不能在資安院任職;未通過特殊查核者,不能處理涉密業務。
另外,資安院因部分業務可能涉及國安、國家機密的辦理或核定、接觸核心科技資訊等,因此參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依據資安院人員涉密程度,要求遵守出國程序與其他管理規定,像是出國計畫行程,若包含中國大陸時,出國應先申請許可,入境後也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