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臺灣槍擊案頻傳,根據統計,警方在槍擊案現場查獲的彈殼中,P.A.K空包彈的比率在2019年為24%,2021年上升至39%。對此,多名立委22日質詢時,詢問是否應該管制,並指出目前海關和警政署的納管步調不一等問題。警政署長黃明昭回應,一定會管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2日審查《人民團體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立委羅美玲質詢指出,近期多起重大槍擊案都有P.A.K空包彈的蹤影,但只要有合格文件,就能合法進口;但P.A.K空包彈經過改造成為殺傷力強大的武器,要不要管制?黃明昭回應,一定要做管制。
羅美玲強調,這甚至網路上可以輕易買到,有心人可能就藉此改造成武器,模擬槍已經是管制品了,為何還讓空包彈合法進來臺灣?是不是準備修法?黃明昭回應,是,會跟經濟部協商訂立相關規定,才可以辦理進口,沒有允許文件,海關就要查驗,警政署要配合檢查。
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詢問,空包彈是否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彈藥?黃明昭回應,子彈才算。接著,管碧玲指出,依《海關進口稅則》的「有關武器與彈藥;及其零件與附件」中的「其他槍彈及其零件」有包括P.A.K空包彈,而且輸入規定363提到「應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同意文件」。
所以,管碧玲進一步指出,依海關規定來講,P.A.K空包彈要納入警政署規範,但警政署沒有納管,所以業者就不會報關,如何讓兩邊步調一致?黃明昭回應,送部審查了,會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