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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遷改建27選項 專家曝「6+1」處年節前揭曉

圖為立法院議場。(林高志/維基百科)
圖為立法院議場。(林高志/維基百科)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針對立法院遷(改)建議題,立法院人士指出,諮詢委員會已進入最後收尾階段,並就各界建議的27處遷(改)基地,以17項評選指標評估,將於黃曆年節前提出「6+1」方案的總結報告。

立法院於民國47年遷入臺北院區現址,議場於50年興建完成,56、62年康園及紅樓相繼興建完成,79年群賢樓及合作社興建完成,院區建築使用迄今至少30餘年,原使用空間不敷需求,散亂空間讓議事運作效能不易發揮。過去國會園區遷建計畫時有討論,但都因預算會期或杯葛導致無疾而終。

立法院於110年成立「立法院未來國會園區願景規劃諮詢委員會」審議通過了「未來國會5大發展願景」包括:名符其實的最高民主殿堂、全國人民集遊陳抗中心、國內外遊客之參訪地標、公民教育的民主教室、華文圈憲政民主的典範等。

諮詢委員會歷經6次專案小組及4次大會審議,討論目前累計遷建建議地點共27處,評選預計提5處建議基地。將依照達成未來國會5大發展願景的17項評選指標,進行客觀量化評估。以大臺北地區為例,就有16處的建議遷建基地,包括中正紀念堂、土城看守所現址、202兵工廠、華光社區等。

立法院長游錫堃去年7月表示,盼新國會興建後能代表國家主權並具臺灣特色,但在任期內若無法找出合適地點,他不會輕易下決定。

據中央社2日報導,立法院人士透露,由專家學者成立的諮詢委員會已進入最後收尾階段,並就各界建議的27處遷(改)基地,以17項評選指標評估,將於黃曆新年前提出「6+1」方案的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完成後,將循行政程序函送立法院議事處,並諮請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由朝野黨團推派代表,成立立法院遷(改)建特種委員會進行研議。 

立法院人士指出,以5大願景中「名符其實的最高民主殿堂」為例,有6項評選指標;其中用地面積部分,評估標準為是否大於10公頃,還是小於5公頃,或5公頃以上、10公頃以下,也要避免基地範圍涉及環境敏感地區等。

而在「華文圈憲政民主的典範」有4項評選指標,包括國會與行政運作,評估重點為遷建基地與總統府及其他各院距離,也要考量維安風險,評估基準是以遷建基地至行政院與總統府的最短距離,越短者可視為維安風險較低。另外,評選指標也包括立委問政易達性、官員備詢通勤。

「全國人民集遊陳抗中心」看重的是公民活動,有4項評選指標,分別是臨路條件、可及性、支援性空間及土地使用相容性;在臨路條件的評估標準,為保障陳抗便利性及民眾進出需求,應有足夠的出入道路,以連接主要計畫道路或既成道路數量為指標。

此外,「公民教育的民主教室」、「國內外旅客的參訪地標」部分,共有3項評選指標,分別為適宜轉型、文化資產及遊憩體驗。

立院人士指出,諮委會目前進入最後收尾階段,會從中選出6處遷建基地及1處改建基地,製作成總結(分析)報告,將於黃曆新年前提出,作為朝野立委對於國會遷(改)建議題的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