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全縣共有72處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2022年全年共舉發交通違規8萬餘件,其中「測速照相王」從北港移至口湖,以位於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南下246K+100M口湖段的測速照相機一年舉發9,639件為最多。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指出,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的設置地點,以重要路口、易肇事路段為主,取締項目包含超速、闖紅燈,全縣共設有72處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範圍包含快速道路、省道、縣道及鄉道。據統計,2022年全年共舉發8萬7,003件,較2021年的10萬5,694件減少1萬8,691件,交通違規比率降低。
不過其中違規熱點的舉發件數卻不減反增,「測速照相王」也易主。位在臺61線南下246K+100M口湖段的照相設備,全年共舉發9,639件,較2021年排行首位的縣道145線北港府番段的7,698件增加1,941件;其次依序為位在元長鄉臺19線與雲158線路口的6,911件、臺61線北上226K+850M臺西段的6,870件。
此外,位於臺61線南下路段218K+250M至226K+250M麥寮至臺西段的區間測速儀器,通過資安檢測後已於2022年1月31日重新啟用執法,截至同年12月底止,共計舉發4,282件。
交通隊也提醒,雲林縣2022年共建置11處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同年12月起全面啟動執法,取締項目包含超速、闖紅燈、車不禮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今年元月起正式開單告發,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