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唐、常春採訪報導)三十年前的一個夏天,正在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接受治療的青島市民郭志艮,親身見聞了警察販賣器官的一幕,至今回憶起來還歷歷在目。
那個要做腎移植病人的妻子,把錢遞給警察時,警察在跟大夫講,死刑犯的父親來領屍體,他就問他要證件,這個、那個證件,要第四個證件的時候,他父親沒能拿出來。警察就說:「抬走!」拉著(屍體)就走。郭志艮回憶病人家屬告訴他:「死刑犯父親『哎呦』叫了一聲,兩個眼睛一直跟著這個車,很可憐。」
「這個家屬給我這樣講的。而且我也看到她正在用紙包一些錢,說大夫叫直接把這錢送給公安局幹警。」郭志艮說,「家屬回來以後就上我們病房說,她去送錢,而且親眼看見,死刑那個人就躺在那個地方。」
郭志艮告訴大紀元,1991年4月份的時候,他因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入住青島大學附屬醫院。當年夏天的一個下午,他去廁所的途中,經過腎臟科(血液科與腎臟科當年在一個區域),聽到有人在該科病房內哭泣。
郭志艮是基督徒,平常在醫院裡願意傳福音,心生憐憫,上前詢問,得知病人身患尿毒症,一個死刑犯明天就要執行死刑,血液配型已成功,第二天就要進行腎移植。之所以哭,是因為剛簽完醫院免責協議(手術成功與否,病人生死與否,醫院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內心恐懼。
郭志艮回憶,這個病人不到40歲,看起來像個幹部。
他說,當時是有兩個人同時進行腎移植,哭泣的那位病人手術成功,但另外一位病人在手術台上當場死亡。青島的報紙,還對此做過報導,說腎移植手術成功。
郭志艮與病人家屬的交談中得知,家屬需要額外支付一筆現金,直接給公安警察組成的「搶屍隊」。「這個錢單獨給警察,給搶屍隊」。
他說:「家屬還和我說過,警方在這以前已經將死刑犯和器官接收者血液配型成功。執行死刑當天,警方會採用刁難的手段,問死刑犯家屬要各種沒有明文規定的身分認證證件,只要有一樣證件家屬沒有攜帶,便可以否定死刑犯與其家人的親屬關係,可當場將該屍體定性為無人認領的死刑犯。搶屍隊就可以立即將死刑犯屍體私自運走,將身體各器官通過醫院非法販賣給病人,這就是腎臟的來源。」
郭志艮告訴大紀元,「當這個病號和我講這個事情,我心裡非常非常難過、非常生氣。自己的父親看著兒子就這麼給抬走了。因為法律規定,死刑犯家屬可以領回去。如果沒有這個明文規定,我還不生氣了。有明文規定,還以各種理由在槍斃前就配好型。就是明確不讓死刑犯家屬認領屍身,這個公安局的邪惡,我覺得很生氣。」
根據中共1984年的《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只有在無人認領屍體或家屬拒絕認領的情況下,或者在被判刑的罪犯自願將其屍體進行解剖、或家屬隨後同意使用的情況下,才能摘取器官。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大學附屬醫院是中國最早一批開展腎移植手術的醫院,1982年進行第一例腎移植手術,1993年5月正式開展腎臟移植,2013年腎臟移植科單獨成立科室。
大紀元記者調查發現,青島大學附屬醫院1991年已在做腎移植。記者問:「我們1991年有做腎移植嗎?」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腎移植科醫生回答:「有有有……現在都上千例了……」
大陸醫學百科網資料顯示,在中國開展腎移植的醫院,1991年已達到77家,1993年增至95家。
上世紀九十年代已形成器官移植利益鏈中國的器官移植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在外國醫療顧問的幫助下,進行了腎臟移植手術。在這個階段,全世界受體患者的存活率非常低。
第二階段是醫療機構、警察、司法和監獄之間的合作正式化,奠定了在1980年到1990年間死刑犯器官強制摘取的基礎。
從1983年起,有兩個因素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的器官移植行業:一是自1983年以來,中共每年都會開展「嚴打」運動,死刑犯劇增,增加了移植器官的供應量;二是被廣泛用於預防器官移植排斥的免疫抑制劑的環孢素A,被引入中國,大大提升了移植手術的成功率。
到了1984年,中國各地至少有98家醫院開始了器官移植手術,並在武漢成立了一個全國性的協調機構——器官移植登記中心。
根據《中華器官移植雜誌》,自1988年以來,中國進行的腎臟移植手術數量增加了一倍多,1992年共進行了1905例此類手術。
公開資料顯示,到1998年底,中國共有80多個單位開展腎移植,腎移植總數超過2萬例。一年有功能存活率接近95%,5年存活率超過70%。
這一階段的器官源主要是死囚犯,中共央廣網2015年1月1日也證實,中國的器官移植之前是以腎移植為主,後來逐漸也有肝臟移植。九十年代時,器官移植除了少部分親屬之間的互相捐獻,其它器官源大多來自死囚。
根據1994年人權觀察的報告,1992年8月,一名最近被釋放的中國囚犯告訴一家香港報紙說:「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等大城市的刑場,總是有一隊醫生在現場,一旦囚犯被槍決,醫生就會立即解剖屍體,取出所需器官。」
促使中國移植器官利益鏈形成的另一個因素是,20世紀90年代,中共政府逐漸減少了投入公共衛生體系的資金,器官移植成為醫院的生財之道。大量香港、新加坡和鄰國的富有的病人,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只要有錢,就能在中國做付費器官移植,避免在本國漫長的等待,這已經不是祕密。」大赦國際1995年寫道。
在1992年底BBC的一次電視節目中,香港醫生陳文岩(Man Kam Chan)說,他已將一百多名病人轉到中國進行腎臟移植,他知道這些屍體來自哪裡,「據我所知,這些腎臟都是……來自被處決的犯人。現在之所以有這麼多腎臟可供器官移植……是因為中國(中共)的法律環境不斷惡化。」
第三個時期始於2000年初。隨著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器官移植在中國真正發展為一項產業。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何曉順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表示,「2000年是中國器官移植的分水嶺。2000年全國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
2020年3月,英國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位於英國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發表最後的書面判決,結論:「(活體)強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
「我們就覺得應該發聲」郭志艮夫婦現在與兒子一家居住在英國,一家人經常看大紀元、新唐人,上面報導的中共滅絕人性的活摘器官的行為,勾起了郭志艮的回憶。
郭志艮的兒子對大紀元表示:「我們就覺得應該發聲,我父親想要把這個事情說出來,壓在他心裡30多年了。」
「他一看到咱這報紙,還有播報以後,就特別有共鳴,覺得這些親人,這些親屬是多麼的痛苦,然後,還得不到別人的同情。」
「他們認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這麼一種高級動物的思維,不把人當人看的這種思維。」
郭志艮表示,「從《大紀元時報》中得知,很多法輪功信仰人士,在中國遭到滅絕人性的活摘器官的違法行為,結合我此前在醫院的所見所聞,更加佐證了該反人類的違法行為,並且早在30年前就已如此明目張膽和猖獗。」
他說:「我及家人對那些受害的信仰者及其家人深感同情,結合自身經歷,對這種國家三級甲等醫院和政府執法部門相互勾結,違法獲取並販賣死刑犯器官的行為,本人非常震驚且極為憤怒,每每想起,內心久久不能平靜。」
「正如《聖經(舊約)》約書亞記,耶和華神勉勵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過約旦河一樣——面對邪惡『只要剛強,大大壯膽!』因此,我願意在貴網站和報紙等媒體實名舉證如此駭人聽聞的惡行。」郭志艮說。
「希望通過我的實名舉證,能夠讓更多的人看到,特別是有過共同經歷的人、知情者,懇請你們大膽舉證,相信邪不壓正,相信上帝給我們的智慧與平安!」
「給自己子孫後代留下的最寶貴的財富就是——堅定信仰,推行公義和活出愛的社會環境!只有這樣,內心才會有真正的、持久的平安!」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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