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偵辦「XD千元偽鈔」案,繼1月上旬陸續逮捕並羈押蝦皮賣家朱男及下游買家張男、黃男後,2月1日再溯源破獲位於新北市的偽鈔印刷廠,逮捕負責人廖男及2名員工,查扣各幣值偽鈔合計共1.2億餘元,甚至發現印刷字樣竟從「兒童銀行」改為「中央銀行」。
全案源於,雲林縣一名計程車司機今年1月遇到有乘客使用偽鈔付款,因此向警方報案;警方上月7日南下屏東縣,逮捕使用假鈔付款的36歲油罐車駕駛張男。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今年1月初接獲民眾報案遭千元偽鈔詐騙後,衍生全臺流竄偽鈔案,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因此指示雲檢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澈查。
檢警調查,張男持有的偽鈔是向32歲的黃姓友人購得,因此循線於8日在高雄市將他逮捕。經溯源追查,黃男是在購物網站蝦皮拍賣上向賣家35歲朱男購買「魔術鈔票」;而朱男是以每張1元的成本向偽鈔集團進貨共1,100萬張,並在賣場中以每張5元的價格出售,後期印有「中央銀行」字樣的逼真偽鈔則賣7元。
專案小組上月13日將朱男拘提到案後,於本月1日直搗位於新北市的偽鈔印刷廠,逮捕工廠負責人廖男及2名員工洪男、李男等3人,當場查扣編碼「HR484268XD」的千元偽鈔12萬4千多張、已流入市面的「CQ281880VJ」及尚未流入市面的「KY561419JS」百元偽鈔共1萬7千多張,另有五百元偽鈔2千餘張、兩千元偽鈔1千餘張等證物。
檢方複訊後認為,廖男、洪男、李男涉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第1項偽造紙幣、《刑法》第195條第1項之偽造通用紙幣等罪嫌重大;張男、黃男、朱男涉犯《刑法》第196條第1項收集、交付偽造通用紙幣等罪嫌重大,6人均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因此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張春暉強調,法律明定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通用貨幣、紙幣,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