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美國暴風升息,導致股債市況不佳,金控帳上出現大量未實現損失,影響今年配息能力。部分金控爭取以「資本公積」或「特別盈餘公積」科目來發放現金股利。金管會6日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比照銀行,明確訂定金控動用2項科目的財務條件,但仍需搜集外界意見與法規預告。
有媒體報導金管會將公開宣示金融業股利發放3大原則,一是金融業今年發放股利,得減除去年因股債投資評價減損造成的淨值虧損,剩餘才能發股利;二是不僅限於現金股利發放形式,發股票股利也同樣受限;三是金融業今年配息僅以去年當年度獲利為限,未分配盈餘也不能拿來加碼。
對此,金管會官員澄清,依現行規定,金控帳上股債評價減損會反映於其他權益項目,若有負數,須從當期獲利提列同等數額特別盈餘公積,並禁止分派股息。
由於「資本公積」主要是公司資本超過股票面額部分,非來自獲利增加的股東權益,「特別盈餘公積」則是特定目的科目,主要是平衡盈餘分派、擴充改良設備,或作為意外損失的償債準備使用。因此金管會過往立場認為,金控擬動用2項科目配息形同「動老本」,可能會影響資本適足性。
現行法規僅針對銀行業訂定相關財務條件限制,才能動用法定盈餘公積與資本公積配息。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將研議金控比照銀行訂定規範,明訂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才會放行;若確定要修法,仍需搜集外界意見並進行法規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