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15日清晨發生一起自撞車禍,警方獲報後到場實施酒測,發現駕駛卞姓男子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0毫克,並查出他是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二大隊警員,將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保五總隊強調,除記過懲處、調整單位外,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保五總隊指出,卞姓員警原隸屬岡山營區的第二大隊,而他的住處位於臺南市,就近到朋友住處聚餐,15日清晨5時41分酒後開車上路,行經臺南市中西區西門路與民權路口時,自撞中央分隔島;轄區員警獲報到場協處,經酒測發現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0毫克,已涉犯公共危險罪,雖然查出他的警員身分,警詢後仍將他依法移送。
為此,保五總隊15日上午召開考績會,決定將他調回仁武營區本部,並記一大過處分、年終考績列丙等,也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保五總隊強調,社會大眾對酒駕深惡痛絕,警方利用各項勤會時機,一再強調對於「酒駕零容忍」絕對要求,並下達全體同仁。另向來積極宣導及防制員警酒駕,針對員警酒駕案件,主動積極深入查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依法從嚴究責,貫徹維護警紀決心。◇